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》(国科发政〔2017〕115号)和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》(国科火字〔2022〕67号)有关规定,现将安徽省2023年第9批3415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(详见附件)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。
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、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,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》(国科发政〔2017〕115号)和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》(国科火字〔2022〕67号)有关规定,现将安徽省2023年第9批3415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(详见附件)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。
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、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,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